閃點是指在規定條件下,加熱油品所逸出的蒸氣和空氣組成的混合物與火焰接觸發生瞬間閃火時的至低溫度。閃點是微小爆炸的至低溫度。混合氣中可燃性氣體含量達到一定濃度時,遇火才能爆炸。
閃點指標是油品的安全性指標之一,同時也能定性判斷輕質組分和重質組分的含量變化,是大多數油品,尤其燃料油的必檢指標之一。
對油品進行閃點測試的意義:
(1)從油品閃點可判斷其餾分組成的輕重。一般的規律是:油品蒸氣壓越高,餾分組成越輕,則油品的閃點愈低。反之,餾分組成越重的油品則有較高的閃點。
(2)從閃點可鑒定油品發生火災的危險性。因為閃點是有火災危險出現的至低溫度。閃點愈低,油品愈易燃,火災危險性也愈大。所以易燃液體也根據閃點進行分類。閃點在45℃以下的液體叫做易燃液體,閃點在45℃以上的液體叫做可燃液體。按閃點的高低可確定其運輸、儲存和使用的各種防火安全措施。
(3)對于某些潤滑油來說,同時測定開口、閉口閃點,可作為油品含有低沸點混入物的指標,用于生產檢查。通常,開口閃點要比閉口閃點高20-30℃,這是因為開口閃點在測定時,有一部分油蒸氣揮發了。但如兩者結果懸殊太大時,則說明該油品有輕質餾分,可能蒸餾時有裂解現象,也可能脫蠟或精制時,溶劑分離不*等。
對于燃料油,采用閉口法而不采用開口法,是因為前者較接近于燃料油在貯罐中存在的油氣情況。在研究火災危險時,不可避免地要考慮到如何劃分安全與危險的溫度極限間題。對溫度超過閃點的燃料油,一般不在開口容器中儲藏和輸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