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合作共贏
Win win for you and me售前售中售后完整的服務體系
誠信經營質量保障價格實惠服務完善電爐法殘炭法,微量殘炭法試驗都要注意這4點
油品的殘炭是指將油品放入殘炭測定器中,在不通入空氣的試驗條件下,加熱使其蒸發和分解,排出的氣體燃燒后所剩余的焦黑色殘留物。它是衡量油品中膠狀物質和不穩定化合物的間接指標,其值越大,表明油品中不穩定的烴類和膠狀物質就越多。石油產品的殘炭測定法有GB/T 268《石油產品殘炭測定法》、SH/T 0170《電爐法殘炭》和GB/T 17144《微量殘炭法》,測定結果用質量分數表示。
其注意事項如下:
1.搖勻試樣(粘稠和含蠟的油品應預先加熱到50 ℃~60 ℃)。
2.含水量0.5%的試樣,按石油產品蒸餾脫水法進行脫水。
3.在確定試驗結果時,坩堝內的殘留物應是發亮的,不然則重新測定。如果在第二次分析獲得的殘留物相同,可認為結果正確。
4.坩堝的冷卻和稱重操作應嚴格按規程上的要求進行:
空坩堝在燃燒以后,先在空氣中放置12 mim,然后移入干燥器中,冷卻約40 min后稱重。試樣殘留物燃燒結束并從鐵坩堝中取出坩堝后,在空氣中放置12 min,移人干燥器中冷卻約40 min后稱重。若坩堝冷卻時間過長,因溫度降至很低可能會吸收空氣中的水分,使坩堝質量增加。